
厦门网讯 (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李昌明)他们都是“80”后的青少年,他们都来自贵州,他们时常趁租户上班期间,大白天十余次采取撬锁方式潜入他人房间偷窃钱财。记者从同安区法院获悉,该案于近日一审判处这两位窃贼有期徒刑。
2008年4月至5月期间,来自贵州的田某林和田某安共同或单独在同安、集美辖区内实施盗窃作案15起,其中田某林参与作案15起,盗窃财物可估价值共计1万余元,田某安参与作案5起,盗窃财物可估价值共计8968元。
今年4月29日7时许,来自贵州的田某林、田某安窜至同安区新民镇后宅村,用一根钢筋撬开门上的挂锁进入房间,将房内的几元硬币盗走。之后,又采用同样手段盗走其他房内的1300元及一条项链。
第二天13时许,这两名青少年又窜至郑板村,撬开门上的挂锁进入房间,盗走房内的一台电脑,然后将电脑销赃得款1500元,二人各分得700余元。
今年5月初的一天中午,他们俩又窜至西柯镇埭头村,利用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上班之机,采用撬锁入室的手段分别进入多间出租屋,盗走租户钱财和手机。
这两人就这样一次又一次频繁盗窃,看似上瘾了。直到今年5月7日14时许,他们俩共同驾驶一部无牌两轮摩托车再次到西柯镇官浔村,随后窜至周边出租屋,采用撬锁入室的手段,将他人电脑、相机等共计价值4033元的财物,装入两个彩条编织袋内,然后各提一袋下楼。
当他俩正返回到摩托车停放处时,被在此伏击的协警队员查获并报警,民警当场缴获二人盗窃的所有财物,并从田某林的内裤中搜出一把钢制“T”型撬具和三把经过加工的开锁钥匙。
据查,田某林还单独或伙同他人盗窃不少财物。
2008年4月至5月期间,来自贵州的田某林和田某安共同或单独在同安、集美辖区内实施盗窃作案15起,其中田某林参与作案15起,盗窃财物可估价值共计1万余元,田某安参与作案5起,盗窃财物可估价值共计8968元。
今年4月29日7时许,来自贵州的田某林、田某安窜至同安区新民镇后宅村,用一根钢筋撬开门上的挂锁进入房间,将房内的几元硬币盗走。之后,又采用同样手段盗走其他房内的1300元及一条项链。
第二天13时许,这两名青少年又窜至郑板村,撬开门上的挂锁进入房间,盗走房内的一台电脑,然后将电脑销赃得款1500元,二人各分得700余元。
今年5月初的一天中午,他们俩又窜至西柯镇埭头村,利用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上班之机,采用撬锁入室的手段分别进入多间出租屋,盗走租户钱财和手机。
这两人就这样一次又一次频繁盗窃,看似上瘾了。直到今年5月7日14时许,他们俩共同驾驶一部无牌两轮摩托车再次到西柯镇官浔村,随后窜至周边出租屋,采用撬锁入室的手段,将他人电脑、相机等共计价值4033元的财物,装入两个彩条编织袋内,然后各提一袋下楼。
当他俩正返回到摩托车停放处时,被在此伏击的协警队员查获并报警,民警当场缴获二人盗窃的所有财物,并从田某林的内裤中搜出一把钢制“T”型撬具和三把经过加工的开锁钥匙。
据查,田某林还单独或伙同他人盗窃不少财物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