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保障性商品房今天正式开始受理申请。有厦门户口的非低收入无住房家庭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,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,领取表格。
社区居委会负责受理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和初审。首先,申请人要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材料,社区居委会经审核,对材料齐全、基本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,出具受理回执单,并根据申请顺序确定轮候号。
然后,社区居委会通过街道办事处(镇政府)向市住宅办提交申请资料,由市住宅办对申请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,审核合格的,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,并组织在媒体上进行10天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,予以批准购房资格。最后,市住宅办组织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,按轮候顺序选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。
社区居委会负责受理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和初审。首先,申请人要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材料,社区居委会经审核,对材料齐全、基本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,出具受理回执单,并根据申请顺序确定轮候号。
然后,社区居委会通过街道办事处(镇政府)向市住宅办提交申请资料,由市住宅办对申请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,审核合格的,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,并组织在媒体上进行10天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,予以批准购房资格。最后,市住宅办组织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,按轮候顺序选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