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厦门医保封顶线调高至7万元
报销额度提高了1.7万元
报讯 :从2008社保年度起,厦门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险 (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,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)的参保人员,以及连续参保5年以上的外来人员,其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 (封顶线),由5.3万元调高到7万元,增幅超过32%。
此次封顶线的调整,是厦门市实施医保以来第五次、也是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。此举意味着,参保个人的报销额度提高了1.7万元。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调高至7万元,再加上补充医疗保险16万元的保障限额,今后每医保年度内,厦门市各类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额度将高达23万元。
据悉,此次调整惠及的人数超过千人,经初步测算,这一政策实施后将增加社会统筹基金支出500多万元。
来源:海峡导报(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陈相秋 实习生 陈小勤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