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未更换新卡的参保人员注意了!
根据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社保中心获悉:自2009年1月1日起,原医疗保险IC卡将停止使用。参保单位和个人须按规定时间办理社会保障卡换发,以免影响以后的正常使用。
据介绍,厦门市自2006年7月起开始展开换发社会保障卡工作,按照安排全市所有的社会保障卡须于2008年12月全部完成换发。目前,还有部分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障卡未更换,请于今年下半年抓紧进行更换。
目前尚未换发新卡的对象有以下两类:一是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、本市户籍异地就业人员、协保人员等参保个人;二是个体工商户、因故尚未完成换发卡的参保单位、已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等。2008年度下半年换发社会保障卡具体时间为7月7日—12月31日 (思明区参保个人换发卡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)。
具体换发地点如下:
1、参保个人可到户口所属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。
2、岛内参保单位可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,岛外参保单位到所属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。
3、已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,由所属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统一办理。
社会保障卡具体换发要求,可登录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站http://www.xm12333.com查询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