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杨丽娟10日在法庭外
去年3月26日,甘肃追星女杨丽娟的父亲为圆女儿的追星梦,在香港跳海自杀,引起舆论一片哗然。时隔近一年,原本渐渐淡出人们视线的杨丽娟,突然通过律师状告南方某报,称其2007年4月12日《你不懂得我伤悲》一文严重侵权,要求南方某报恢复其名誉、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,同时索赔30万。昨日,杨丽娟出现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的门口,由于案件涉及隐私,法院选择了不公开审理。
历数侵权处
“杨丽娟已经十多天没换衣服了,也没洗过澡,她脱掉黑红色的皮鞋,坐在床沿上,低头抠着脚趾……”
记者了解到此案共有三份起诉书,其中两份的原告分别是杨丽娟本人和杨母陶菊英,第三份则是杨丽娟为其已故的父亲起诉的。记者看到杨丽娟在诉状上称,2007年4月12日的南方某报第10版以《你不懂得我伤悲》为题报道了扬丽娟事件。“这篇文章完全置我的隐私与名誉不顾,严重侵害了我的隐私权、名誉权。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